西安财经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规范
1.引言
为规范我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2.归档范围的确定
2.1 确定的原则
2.1.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2.1.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2.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照顾各种文件材料的不同特点和成套性。
2.2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2.2.1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群、行政、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十三个方面,具体范围见《西安财经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2.2.2 党群、行政档案归档的重点以本校在党群、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是上级和其他单位的来文、来电。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学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2.2.3 教学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2.2.4 科研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在科研准备、研究实验、总结鉴定、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等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特别是研究实验阶段形成的作为研究结果依据的原始材料。
2.2.5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各经济实体的申办报告、审批材料,业务往来合同、经济财务和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全套设计、工艺图纸、关键性的材料。
2.2.6 基建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2.2.7 设备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仪器设备(特别是价值5万元以上的)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全部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全套随机图样。
2.2.8 出版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在编辑出版图书、刊物、报纸、音像出版物等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尤其是出版物本身。
2.2.9 外事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在重大涉外和国际合作项目、留学生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2.2.10 财会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形成的不同类型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2.11 声像载体档案归档的重点是本校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声像载体材料,尤其是声像载体材料的原件。
2.3 凡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若采用计算机管理而无纸质载体形式的,必须打印成纸质材料,连同光盘或磁盘一起立卷归档。
3.立卷分工
学校实行部门立卷的制度
3.1 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地、市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文、电材料,综合性的,分别由党政办立卷归档,专业性的或具体业务性的,由各承办部门立卷归档。
3.2 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一般分别由党政办立卷归档。
3.3 职能部门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由主办部门立卷归档。
3.4 以职能部门名义的发文,由职能部门立卷归档。
3.5 党委和学校召开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扩大会、办公会所形成的材料,由党政办立卷归档。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校的名义召开的专门会议、各单位召开的国内外学术会议所形成的材料,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3.6 校内各单位向党委、学校的请示报告正文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原件,由党政办立卷归档;请示报告的原稿及批复、批转的复制件,由报文单位作为资料保存。
3.7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非主办单位作为资料保存。
3.8 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应于机构撤销前将尚未整理的文件材料及时立卷归档,并将其全部档案移交档案馆保存,任何人不得带入其他单位。
3.9 学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发言稿,分别由党政办和各单位立卷归档。
3.10 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由承办单位立卷归档。
4.立卷原则
立卷应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适当照顾保存价值,分类组卷,以能准确、全面反映学校真实面貌和部门的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为原则。
5.立卷程序与方法
5.1 预立卷
5.1.1 学校严格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全校各党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和各学院(含课题组)均为立卷单位。
5.1.2 各立卷单位的专职文书处理人员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应根据历年文件材料形成的情况准备若干卷夹,在平时注意及时收集属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依照《西安财经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的归档范围归入相应的卷夹内,便于保管利用和立卷。
5.1.3 一个年度需要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
5.1.4 收集的重点:
5.1.4.1 本单位自己制成的文件材料。
5.1.4.2 上下级机关及其他机关针对本单位主管业务有密切联系的文件材料。
5.1.5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文书处理的基本要求,禁止使用铅笔、园珠笔、彩笔书写,所有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办公用纸一般采用16开型或A4型。
5.2 立卷分类
5.2.1 流程图: 文件材料—> 分年度—> 分类别—> 分问题—> 分保管期限
5.2.2 先将文件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5.2.2.1 根据文件材料的不同特点,可采用自然年度、教学年度、会计年度分别归入不同年度。
5.2.2.2 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年度;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度,无批复的请示归入请示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的年度;法规性文件,归入公布或批准年度;跨年度的非诉讼案件材料,归入结案的年度;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
5.2.3 在分年度的基础上,将文件材料按《西安财经学院档案分类编号方案》中确定的十三个类别分开。
5.2.4 将类别理顺的文件材料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事物分开。
5.2.5 最后将文件材料按照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分开。
5.3 组卷: 将经过分类的文件材料,按一定形式组合起来。
5.3.1 组卷的基本要求
5.3.1.1 组卷一般应以问题为主,兼顾其它特征,使之联系紧密,分级适当,类型鲜明,年度不混,保管期限准确。
5.3.1.2 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或数卷,每卷不超过200页。
5.3.2 组卷形式
—— 会议文件,按会议的届次组合,根据文件的数量,可以一会一卷、一会数卷或数会一卷;
—— 非诉讼案件材料,按立案问题或人头组合,可以一案一卷或一案数卷;
—— 人民来信材料,可按信件作者、信件的处理形式或信件所反映的问题组合;
—— 统计、报表、名册等文件,按照格式名称组合,根据文件的数量,可组成一卷或数卷;
—— 学校管理和业务活动形成的业务文件、调研材料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 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责任者或名称组合;
—— 简报、刊物可按名称一期一卷或数期一卷。
—— 科研文件材料,根据每个研究课题的材料多少,可组成一题一卷或一题数卷。将最能反映课题概况的科研文件材料,如开题报告、论文、专著、鉴定材料,成果申报与获奖材料,科研投资与经费核算材料等整理组成综合卷,排放在研究课题全部案卷之首,其余科研文件材料按科研阶段依次系统整理组卷。
一一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文件材料,可将每个产品项目组成一卷或数卷,反映整个产品项目的关键材料放在首卷,底图单独存放。与各产品项目关系密切的管理性文件,应列入产品项目类中组卷。
一一 基建文件材料,按工程项目组卷,一项一卷或数卷。管理性文件材料排在整个项目首卷,其它材料按文件性质分别组成案卷。
一一 仪器设备文件材料,可每项设备组成一卷或数卷。将最能反映设备购置概况的文件材料,如申购报告,批复文件,论证文件,投资文件,订购合同,验收报告,索赔文件等整理组成案卷,排放在各卷之首,其余设备技术文件材料按设备的工作程序及重要程度,依次系统排列。
—— 出版类文件材料,以出版物名称立卷,一书一刊组成一卷或数卷,期刊视情况几期一卷。注意分清年度,不可混年立卷。
一一 财会文件材料,按照会计年度时间进行组卷。各种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整理,组成一卷或多卷。不同年度的会计核算材料,不能放在一起立卷。对于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涉外的原始凭证,应单独立卷。
—— 其它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5.4 排列卷内文件材料(按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 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 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上级通知在前,上报材料在后;非诉讼案件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文字材料在前,图表在后; 基建图纸按图的类别序号排列; 其它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5.5 修整文件材料: 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和裱糊;对较大的表格,要适当地折叠。
5.6 编写页号、件号: 根据实际需要,卷内文件应编页号或件号。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编页号,按件装订的卷内文件编件号。成卷装订的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字迹,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卷内文件的件数一般以每份文件单独计算为一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应分别计算件数;正本、定稿、历次修改稿应分别计算件数;正件与附件应按一件计算。
5.7 在档案管理系统录入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内文件之前)。
5.7.1 顺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序填写。
5.7.2 文 号:文件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
5.7.3 责任者:形成该文件的单位或对文件负有责任的署名者。
5.7.4 题 名:即文件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
5.7.5 日 期:文件的形成时间。
5.7.6填写卷内每份文件的首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5.7.7 备 注:对卷内文件变化作必要说明。
5.7.8上传对应电子档案。
5.8 在档案管理系统内组卷。
5.8.1 拟写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即案卷标题,由立卷人自拟。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结构完整,体式一致,一般不超过50个汉字。其常用结构: 作者-时间- 问题(内容)-名称(文种)。 作者一般指卷内文件主要责任者,要写出全称或通用简称,不得简称为“本校”、“上级”等。名称(文种)应按重要程度顺序标注几种主要文件文种。除会议文件外,不得用“xxx文件材料”;除一般函件外,不得用“xxx来往文书”。
5.8.2 填写其它信息。
5.8.3送档案馆管理人员审核通过。
5.8.4打印案卷目录(移交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
5.8.5移交档案馆。
5.9 案卷装订: 案卷装订前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订口和地脚与卷皮平齐,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
5.10 填写案卷封面(5.10-5.13等项在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时已填写)。
5.10.1 全宗名称:填写“XACY”。
5.10.2 类目名称:类目名称指全宗内分类方案的第一级类目名称。在一个全宗内应按统一的方案分类,并应保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5.10.3 案卷题名:案卷题名书写或打印时,应注意居中、对称。
5.10.4 卷内文件起止日期: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至最晚日期。
5.10.5 保管期限:依据保管期限表,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
5.10.6 件、页数:按照案卷内实际件、页数填写。
5.10.7 密 级:按卷内文件材料最高密级填写。
5.11 卷内备考表说明。 卷内备考表位于卷内文件之后,由本卷情况说明、立卷入、检查人、立卷时间组成。
5.11.1 本卷情况说明: 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若无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姓名和时间写上。案卷立好以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5.11.2 立卷人: 由组成本卷的责任者签名。
5.11.3 检查人: 由立卷单位负责人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后签名。
5.11.4 立场卷时间: 填写完成立卷日期。
5.12档号: 由档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5.13案卷目录: 由档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案卷目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送学校档案馆。
5.14 案卷进盒: 案卷整理完毕,按档号顺序装盒。
5.15 编写立卷说明: 立卷说明是立卷部门在每年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对当年的机构、主要职能活动、立卷归档情况和文件材料的大体内容所作的简介。通常由立卷单位基本情况和立卷归档情况两部分组成。立卷说明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学校档案馆。
6. 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时间
6.1 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暑假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6.2 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6.3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