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18日,教育部《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修改定稿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中国高校档案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陕西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陕西高教系统档案学会理事长、我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吴连书同志与来自国内其他高校的8位档案专家应邀到会。
会议由教育部档案处处长蔺海波主持。本次会议主要是对198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订的《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是高校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档案工作的内容、管理手段、工作模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定,对于加强当前及今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高校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高校档案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期间,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安钰锋同志专程看望了与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