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西安财经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来源: 档案馆  发布时间: 2015/10/22 17:53:26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档案存放和安全保护需要,门窗牢固、严密、防光、防尘,库内配有通风、空气调节、消防灭火等设施。

二、库房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档案保管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要切实做好库房内“八防”。

三、库房内各物件要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四、库房内温湿度每日测量两次,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要视情况对温湿度进行调节,将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五、档案库房要配备防霉、防虫药品,定期检查档案并进行防霉、防虫处理。新接收档案要经过消毒、灭菌处理后方可入库。

六、档案库房内各类档案要按照门类,根据一定的规律入架排列,以便查找利用。

七、非本馆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查阅档案者,一律在阅览室查阅。若工作需要进入库房者,须经本馆工作人员引入,但不得翻阅案卷。

八、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库藏量、借出量、销毁量。入库、出库、借阅、销毁等环节要手续齐全,登记在册,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查。

九、经常性的进行档案安全和保密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软件入口/SOFTWARE
泰坦软件
联系我们/CONTACT US

电话:029-81556756|81556109 Email:dag@mail.xaufe.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西安财经大学 档案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