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申请:
1.查档人在校官网OA办公系统新建流程的业务栏选择“人事档案查阅”,如下图:
2.根据实际需求提交查档申请,如下图:
二、组织审批
按程序逐级审批,如图:
三、档案查阅
审批完成后,根据实际需求查阅档案相关内容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注意事项
1.人事档案查阅做到“四不查阅”,即未经档案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查,非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非党员不准查、本人不准查、涉及亲属不准查;
2.查档人员,必须根据所需内容,在指定的范围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翻阅其他内容;
3.查阅档案要注意爱护,不得在档案中圈点、勾划、涂改、折叠、抽取、撕毁或乱加批注;
4.查阅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内容,若特殊情况需要摘抄、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提供,用后自行销毁,不得向无关人员传阅;
5.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征得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制或拍摄。